四、检验肉及肉制品22批,检验依据为《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 2707-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检验项目为亚硝酸盐、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铅、砷、汞、镉、恩诺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五、检验食用油20批,检验依据为《菜籽油》(GB 1536-2004)、《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要求,检验项目为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铅、总砷、苯并[α]芘、黄曲霉毒素B1。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六、检验葡萄酒10批,检验依据为《葡萄酒》(GB 15037-2006)、《露酒》(GB/T 2758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要求,检验项目为酒精度、总糖、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胭脂红、诱惑红。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七、检验调味品22批,检验依据为《酿造食醋》(GB 18187-2000)、《配制食醋》(SB/T 10337-2012)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要求,检验项目包括总酸、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检验结果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