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网讯 近日,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获悉,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3类食品22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其中,特殊膳食食品109批次,全部合格。饮料86批次,不合格9批次;蜂产品25批次,不合格2批次。 抽查样品中,阜阳市颍泉区阜阳工业园区企业阜阳市卡斯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大红枣(饮料),生产日期为2015年8月12日,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准为应符合GB 7718-2011 之要求,实际检测为未标注“苯甲酸”,“阿斯巴甜”,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