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三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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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qixiang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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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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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媒体、省食药局网站、内刊发布“三小”综合整治公告,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整治目标、整治要求和整治重点,畅通社会举报渠道,为《条例》贯彻实施和“三小”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3.全面培训。省食药局组织编写相关规范操作手册,统一对各市、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各级工作人员熟悉整治内容、步骤、时间节点等,明确工作要求,掌握工作方法,熟练掌握使用“三小”监管信息系统。各市(区)和省直管县食药部门组织对基层食品监管人员进行轮训,确保全员参训,使执法人员、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具体内容,做到应知应会,切实提高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监管能力。 (二)全面许可阶段(4月初—6月底) 1.许可登记。各县区要运用大排查的有效数据,对原登记的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户通过许可业务流程进行严格审查,做出准予许可、不予许可、需整改提升的意见,确定完成许可的工作计划。4月底前应完成许可量不少于总量的20%,6月底前应完成许可量不少于总量的50%。 2.整改提升。各县区可通过打造“三小”示范店、示范街和“样板间”等形式,组织“三小”从业者现场观摩学习,增强从业者的直接感受,使他们学有榜样、干有目标。注重全面摸排,对需整改提升的小作坊、小餐饮逐户提出整改提升意见,限定期限,指定专人帮扶,达到许可条件重新启动许可流程予以许可。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或经反复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要求的小作坊、小餐饮坚决取缔。9月底前各地应全面完成辖区内小作坊、小餐饮的许可工作。各县级食药部门要依托监管信息平台,建立许可数据、日常监督检查数据、监督检验数据、整改及查处信息等内容完善的一户一档监管电子档案。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为基层一线食药执法人员配备快检和移动执法设备,大力推行“一票通”监管制度,确保小作坊、小餐饮的产品质量和饮食安全。 3.定期通报。省、市食安办要通过定期通报,专项督查等措施,对各地许可备案工作进行督导,推动整治行动有效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实。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初—9月底) 1.开展专项清查。以清查小作坊食品为重点,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场所开展一次市场专项清查活动,加大对市场销售没有取得食品许可的、销售没有“一票通”票证的小作坊食品的查处力度,倒逼没有取得食品许可的小作坊尽快整改提升。